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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来了!
2021年06月24日 14:55   浏览:8   来源: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余政土告(2021)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的浙土字(330281)A〔2021〕-0001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余姚市2021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注:本图只做地块区位展示,具体以实际规划为准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余政发〔2020〕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余政发〔202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发〔2003〕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余人社〔2020〕113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四、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市人民政府已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五、余姚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281)A〔2021〕-0001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4-62707309 监督电话:0574-62730956

(内容来源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从上是公告原文,市资规局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公告




公告中征收的土地位于凤山街道皇山桥村剑江村双河村。有两个地块,总面积约7.598万平方米



拟发展用途定位为居住用地



其实翻一翻年初市资规局出的2021年度供地计划,该处地块有两块已列入2021年度供地计划,另有两块地块入选备选计划



该处地块位置绝佳,周边拥有诸如东风小学(东江校区)子陵中学人民医院五彩城商圈等超优质资源,又紧邻老市中心。



余姚凤山街道的开发是今年的主旋律,而该区域开发也已箭在弦上,该片区依靠着强有力的地理位置和配套资源,也会吸引优质大开发商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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